出售工業地/廠房

高雄工業用地與廠房的委託出售服務:先確認使用分區決定買方是誰,再談合理定價、行銷組合與委託方式比較,並列出您需要準備的文件與流程重點。

出售工業用地或廠房最該先確認的不是價格,是這塊地或這棟廠房「能賣給誰」。使用分區決定了買方是誰,買方是誰才決定價格帶——順序反過來就會定錯價,拖成滯銷。

第一步

先確認能賣給誰

使用分區決定買方是誰,買方是誰才決定價格帶。

委託方式

一般委託 vs 專任委託

核心差別在委託期間內能否自行成交或另行委託他人。

稅費

土增稅+房地合一稅

工業用地出售後 2 年內另購地設廠,可在一定範圍內申請退還土增稅。

展開看細節

賣前先確認什麼›
  • 權利狀態:土地或建物有無他項權利登記(抵押、地上權等)尚未塗銷。
  • 使用分區與可建量:確認現況分區允許的用途,以及建蔽率、容積率是否已用盡。
  • 建物現況:有無違建、增建,是否領有使用執照。
  • 既有租約:是否仍有承租人在使用、租約條件與剩餘期間。依民法第 425 條「買賣不破租賃」,買方通常會承接現有租約(未經公證且期限逾 5 年或未定期限者除外),賣前要先盤清楚。
  • 污染列管:是否屬環境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列管場址,尤其曾作高風險用途(加油站、電鍍、化工等)者更須查核;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事業所使用之土地移轉時,讓與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8 條應提供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以上項目建議先向地政士或專業人員逐項確認,具體情形以官方查詢結果為準。

怎麼定價›

工業地與廠房成交筆數少、每筆差異大,定價要看單價,而不是拿單一成交案例比價。可先參考工業地公開成交研究,篩選條件相近的多筆再調整,而不是套用單一數字。

調整時,我會逐項說明依據:

  • 分區與允許用途:同一區段,能設廠的與只能做倉儲、辦公的,買方群完全不同。
  • 可建量與建物合法性:容積是否用盡、有無違建,決定買方能不能擴建、能不能辦工廠登記。
  • 臨路、面寬、形狀,以及大型貨車能否進出。
  • 是否帶租約:帶租出售時,買方多半看租金與剩餘租期,出價邏輯和自用買方不同。

🔴 本站不在線上提供沒有資料依據的價格;公開成交行情只是起點,正式估價須由估價師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逐筆評估。

我會做什麼›

現況查證

核對使用分區、可建量與權利狀態,先確認這塊地或這棟廠房在法規上能賣給誰。

行銷組合

依物件特性規劃照片、空拍、720 環景與影音,並挑選適合的曝光管道。

買方輪廓判斷

依分區允許用途與物件條件,判斷這塊地或廠房適合哪一類買方,避免曝光給用不了的對象。

委託後的流程›
  • 1. 現況查核:您提供地號或建號,我先查分區、權利與建物現況,判斷能賣給哪一類買方。
  • 2. 定價建議:以公開成交資料的區段水準為起點,逐項說明調整依據,開價由您決定。
  • 3. 簽訂委託契約:經紀業須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才能刊登廣告及銷售,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1 條)。
  • 4. 行銷與帶看:依目標買方安排曝光與帶看,並備妥不動產說明書向買方說明現況。
  • 5. 議價與簽約:委託契約書、要約書、定金收據、廣告稿、不動產說明書與買賣契約書,都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同條例第 22 條);簽約時說明書交付買方簽章,並視為買賣契約的一部分(同條例第 24 條)。
  • 6. 用印、完稅與點交:移轉登記通常委由地政士辦理,稅費結清、尾款付清後點交。

不動產說明書的內容會成為契約的一部分,所以現況、租約、污染與違建等資訊,委託時就請如實告知。

委託方式比較›
項目
一般委託
專任委託
可否同時委託多家
可以
委託期間內僅委託一家
賣方可否自行成交
可以
委託期間內通常不得自行成交
曝光廣度
多家分頭曝光,管道較分散
單一窗口整合曝光,訊息較一致
服務投入與責任歸屬
各家投入程度不一,責任較分散
由單一經紀業全程負責,投入通常較集中

一般委託與專任委託的核心差別,在委託人是否保留自行出售或另行委託他人的權利:專任委託期間內,委託人自行將標的出售或另行委託第三者仲介,仍須支付服務報酬(內政部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第 11 條)。實際委託內容以雙方簽署之契約條款為準,並應依內政部公告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訂定)辦理,非法律意見。

您需要準備的文件›
  • 土地或建物權狀(正本或影本)
  • 身分證明文件(本人身分證,或公司登記/營業登記資料)
  • 建物如領有使用執照,請一併提供
  • 工廠登記或相關營運許可文件(如有)
  • 既有租約或他項權利登記文件(如有)

以上是委託時的資料。到了簽約過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34 條,應提出登記申請書、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所有權狀及申請人身分證明等;工廠登記、使用執照、污染列管查詢與租約則屬交易前的查核資料,不是登記的法定必備文件,但買方通常會要求提供。

稅費概覽›

出售土地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依漲價倍數採 20%/30%/40%三級累進稅率;持有超過 20/30/40 年者,就超過最低稅率部分還分別減徵 20%/30%/40%。若隨同出售建物(如廠房),105 年 1 月 1 日後取得者另適用房地合一稅 2.0:個人依持有期間分別按 45%/35%/20%/15%課徵,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則按 45%/35%/20%課徵。工業用地特別留意重購退稅:土增稅自用住宅 10%優惠稅率不適用於工業用地,但自營工廠用地出售後 2 年內,另於其他都市計畫工業區或政府編定之工業用地內購地設廠者,可在一定範圍內申請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土地稅法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另外,供工廠直接生產使用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地價稅可申請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須於開徵 40 天前主動申請並檢附工廠設立許可、建照或工廠登記等文件,不會自動適用。

以公司名義出售時另注意營業稅:出售土地免徵營業稅;建物(廠房)屬銷售貨物,原則上依法課徵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0 條),契約上土地與建物的價款建議分別載明。

以上為一般性整理,實際適用稅率、稅基與申請程序,您的情況應以會計師或稅務機關(國稅局、地方稅務局)之認定為準。

常見問題

工業地或廠房怎麼估價?網路上的線上估價可以直接用嗎?›

公開成交行情只是起點,還要看可比性與每筆之間的差異(分區、臨路、形狀、現況);正式估價由估價師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以市場法、收益法等推算。本站不在線上提供沒有資料依據的價格。

賣工業地或廠房要繳哪些稅?›

依取得時間、交易方式、持有情況與身分而異:土地增值稅依漲價倍數 20/30/40%累進;105 年 1 月 1 日後取得的房地另適用房地合一稅 2.0,個人依持有期間 45/35/20/15%。先整理取得與持有資料,再由合格專業人員確認。

工業用地的地價稅有優惠嗎?›

供工廠直接生產使用、並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可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不累進;但不會自動適用,須在開徵 40 天前主動申請並檢附工廠設立許可、建照或工廠登記等文件。

委託之後,您們怎麼行銷我的物件?›

依物件特性與目標買方,規劃照片、空拍、720 環景、影音與網站內容,並挑選適合的曝光管道;不同類型物件的買方輪廓不同,行銷組合會於委託前先說明。

廠房還有承租人在用,可以賣嗎?›

可以。依民法第 425 條「買賣不破租賃」,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將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租約對買方仍繼續存在;但未經公證、期限逾 5 年或未定期限的不動產租約不適用。賣前先把租約、租金、押金與剩餘租期整理給買方評估。

相關連結

把地號帶來,先確認能賣給誰。用 LINE 或電話跟我聯絡,我會先做現況查核,再談定價與委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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