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第 63 篇・稅費・實務

地價稅:稅率、自用住宅與繳納

共 15 個常見問題,逐題整理。

以下問答的資料日期為 2026-10-27(每題依據欄另標),法規與稅制可能修正,具體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地價稅

地價稅稅率是多少?

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1%)。地價總額超過當地累進起點地價者累進:超過未達5倍的部分15‰、5至10倍25‰、10至15倍35‰、15至20倍45‰、20倍以上55‰。累進起點地價以當地土地7公畝的平均地價為準。

依據:土地稅法第16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2‰是什麼?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者,都市土地3公畝以內、非都市土地7公畝以內的部分,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第17條第1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是不是一人只能一處?

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申請超過一處時,依所有權人擇定的戶籍所在地適用;未擇定者,以申請當年自用住宅地價稅額最高者為準。

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怎麼申請?期限是什麼時候?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如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須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也就是9月22日前(適逢假日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當年度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次年開始適用。前已核定且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但土地所有權移轉(買賣、贈與、繼承等)後,新所有權人須重新申請。

依據:土地稅法第41條第1項;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11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用住宅用地一定要所有權人本人設籍嗎?

不一定。法條規定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即屬自用住宅用地。仍受面積與一處為限的限制,是否符合由稽徵機關審核。

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什麼時候繳?買賣過戶那年誰要繳?

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稽徵機關按當日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核定,於11月1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8月31日登記為所有權人者,須負責繳納當年全年地價稅。買賣雙方雖可在契約約定如何分擔,但那只是私權約定,不能變更稅單的納稅義務人。

依據:土地稅法第3條、第40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空地稅是什麼?

空地稅是對私有空地的加徵。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仍未建築者,經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的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至5倍的空地稅(政府也可選擇照價收買)。是否屬應徵範圍及加徵倍數,由各縣市政府依規定認定,請洽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

依據:土地稅法第21條;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怎麼算?請用高雄的累進起點舉例。

同縣市土地的課稅地價(申報地價×面積)合併累進。假設高雄起點403.2萬、地價總額1,000萬(超過起點約1.48倍,第2級):403.2萬×10‰+596.8萬×15‰=129,840元;速算1,000萬×15‰-403.2萬×0.005=129,840元。

依據:土地稅法第16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累進的「倍數」要怎麼判斷?哪裡最容易算錯?

倍數看「超過起點的部分」相對起點的幾倍,不是總額。以高雄起點403.2萬為例,分界是起點的6、11、16、21倍:總額到2,419.2萬為第2級15‰;至4,435.2萬第3級25‰;至6,451.2萬第4級35‰;至8,467.2萬第5級45‰;以上第6級55‰。假設總額2,500萬,已進入第3級。

依據:土地稅法第16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的「課稅地價」是怎麼來的?申報地價可以怎麼報?

課稅地價=申報地價×面積,同一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的各筆土地合併計算為地價總額。申報地價以公告地價為基礎:未於公告期間申報者按公告地價80%;可在80%至120%之間申報,超過120%以120%計,不足80%以80%計。假設公告地價每㎡10萬、100㎡、未申報:10萬×80%×100=800萬元。公告地價原則每2年重新規定一次,申報也在此時辦理。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第15條、第16條;土地稅法第15條、第16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用住宅地價稅2‰和一般稅率差多少?怎麼算?

自用住宅用地(都市300㎡、非都市700㎡內)按2‰,單獨計算、不累進。假設地價總額600萬:2‰=12,000元;若按基本稅率10‰=60,000元,一年省約4.8萬元。超過面積的部分按一般稅率。

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41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的特別稅率有哪些?工業用地、停車場、保留地各怎麼算?

地價稅特別稅率:自用住宅用地2‰(第17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作建築使用者6‰,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第19條);工業用地、經核准加油站、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土地10‰(第18條);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10‰,供公共使用者免徵(第20條)。假設地價總額1,000萬:工業用地10萬元、保留地6萬元、自用住宅2萬元。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須於9月22日前申請,保留地與公有土地免申請。

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第41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累進起點

高雄市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是多少?各級距怎麼分?

高雄市115至116年累進起點地價為403萬2,000元(113至114年390萬1,000元;115.3.12稅捐處新聞稿)。課稅地價403.2萬以下10‰;至2,419.2萬15‰(扣20,160元);至4,435.2萬25‰(扣262,080元);至6,451.2萬35‰;至8,467.2萬45‰;超過55‰(扣2,197,440元)。

依據:土地稅法第16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地價稅繳納與分期

高雄地價稅什麼時候繳?逾期滯納金怎麼算?可以分期嗎?

地價稅以8月31日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為納稅人,11月1日至11月30日繳納(超商、信用卡、轉帳等管道可到期限屆滿後第3日24時前)。逾期每逾3日加徵滯納數額1%,逾30日仍未繳就移送強制執行,滯納金最高10%。每戶地價稅100元以下免課。可申請分期:依高雄市地方稅分期繳納辦法,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或補徵稅款達10萬元以上,須在繳納期間內申請,每期一個月,稅款未達20萬元最多分6期;天災、不可抗力或經濟弱勢者另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申請,不得逾3年。

依據:土地稅法第40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20條;稅捐稽徵法第20條、第26條、第26條之1;高雄市地方稅分期繳納辦法第4條、第6條、第8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用住宅地價稅

高雄自用住宅2‰可以線上申請嗎?戶口遷走會不會失效?

每年9月22日前申請(假日順延,逾期次年適用),可用稅捐處官網線上申辦;地主本人遷入戶籍時可在戶政事務所一併申請。要件:設籍、無出租營業、房屋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都市300㎡內、一處為限。戶籍全遷出次年恢復一般稅率,須留1人。

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第17條、第41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5條;財政部80年5月25日台財稅第801247350號函(資料日期 2026-10-27)

騎樓與特別稅率

高雄的騎樓、無償給人走的路、保留地、工業用地,地價稅有什麼優惠?

騎樓走廊地沒有建物的免徵,有建物1層減1/2、2層減1/3、3層減1/4、4層以上減1/5;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全免,但法定空地不免。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的免徵;仍作建築使用的按6‰,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仍適用2‰。工業用地、經核准的加油站、依都市計畫設置的公眾停車場按10‰。以上都要在9月22日前申請,逾期自次年適用;保留地由稽徵機關依地政通報資料逕行辦理。

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41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22條、第24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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