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第 57 篇・稅費・實務

房地合一稅(三):受贈取得、損失、免申報與換約

共 13 個常見問題,逐題整理。

以下問答的資料日期為 2026-10-27(每題依據欄另標),法規與稅制可能修正,具體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房地合一稅2.0

受贈取得的房子再賣,成本和取得日怎麼算?

適用對象:105年1月1日以後受贈取得、適用房地合一的房地。一般受贈的取得日為完成移轉登記日;取得成本以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計算(不是贈與契約價),另可加計取得、改良、移轉費用。若為配偶贈與且適用贈與稅不計入規定,取得日與成本回溯至配偶第一次互贈前的原始取得日與原始成本。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4點(本文及第12款)、第8點、第12點第8款(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的交易損失可以抵稅嗎?

適用房地合一(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可自交易日以後3年內的房地合一交易所得中減除;不得抵減綜合所得稅的其他所得,也不適用綜所稅財產交易損失扣除規定。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2項;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8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哪些房地交易可以免辦理房地合一申報?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不課徵土增稅規定的土地、被徵收或徵收前先行協議價購的土地及改良物、徵收前移轉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納所得稅,也免申報。另外,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以土地交換房屋,或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換入房地,也免申報;但換入價值低於換出價值而收取價金的部分,仍要按比例計算所得申報納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9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己的土地和建商合建、或參加都更後賣房,稅率多少?

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含合建分屋、分售、分成或自地自建),自土地取得日起5年內完成並銷售者,稅率20%;個人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興建完成的房屋及坐落基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者,稅率也是20%,持有期間以土地的持有期間計算。超過5年依一般稅率。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6目、第7目;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5點第3項、第19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自地自建或合建分屋的房子,持有期間怎麼算?

個人出售自地自建的房屋,以及個人或營利事業出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所分配取得的房屋,在判斷房地合一稅率所用的房屋持有期間時,以該土地的持有期間為準。繼承人繼承這類房屋、併計被繼承人持有期間時,同樣以土地持有期間為準。

依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5點第3項、第4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公司(營利事業)賣房子,房地合一稅怎麼課?

適用條件: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持有2年以內45%、逾2年至5年35%、逾5年20%;特定非自願、合建、都更等情形20%。所得分開計算、不併入營所稅所得額,併同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仍併入營所稅課稅。110年6月30日以前交易稅率不同。

依據: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財政部房地合一稅2.0常見問答(肆)(資料日期 2026-10-27)

夫妻各自賣房子,自住400萬免稅額可以各用一次嗎?

一般不行。自住免稅要求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都未曾適用過,所以夫妻各自賣自住房,6年內合計通常只能用一次400萬元免稅額。例外是符合「分居得各自辦理綜所稅申報」認定標準的夫妻(例如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法院裁定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或取得家暴保護令),才可各自認定是否曾適用。是否符合須個案查核,建議轉專人。

依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7點;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第3目;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第2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股權買賣也可能被課房地合一稅嗎?

適用條件:1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2.0規定,11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股份另有排除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交易直接或間接持有過半數的國內外營利事業股份或出資額,且該事業股權價值50%以上由境內房地構成者,視同房地交易;上市、上櫃、興櫃股票除外。涉及股權價值計算與新舊股權認定,建議轉專人。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2點、第6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我賣房子大概要繳多少稅?

賣房常見會涉及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105年後取得)或舊制所得稅(104年底前取得),以及仲介費、代書費等。實際金額需代入取得日、成本、公告現值、持有期間、是否自住等資料,我們不在線上估算您實際的稅額,將轉由專人協助。

依據:土地稅法第33條;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4條之4(房地合一);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第14條第1項第7類(舊制)(資料日期 2026-10-27)

預售屋換約

預售屋可以換約轉賣給別人嗎?

要看簽約日。112年7月1日以後簽約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受人原則上不能把契約讓與或轉售第三人;112年6月30日以前簽約的,依內政部說明不溯及既往,仍可轉讓,但接手的新買方之後就受限制。施行後的例外只有兩種: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讓與;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事由(如非自願離職、重大傷病)並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這類全國每2年以1戶為限。是否符合例外請由紀憲協助確認。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第81條之3第1項;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內政部公告);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資料日期 2026-10-27)

預售屋的紅單可以轉賣嗎?

不可以。自110年7月1日起,銷售預售屋(現行條文並含新建成屋)收受定金等書面契據(俗稱紅單),買受人不得轉售給第三人,銷售者也不得同意或協助。違規轉售的所得仍須課房地合一稅,罰鍰不得自所得減除。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5項、第6項;財政部111.5.26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令(資料日期 2026-10-27)

預售屋轉售賺到差價要繳稅嗎?

要。個人或營利事業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屋、土地交易,課房地合一稅;取得日與交易日均為訂定買賣契約之日,須在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申報。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按持有期間適用45%、35%等2.0稅率;之前交易適用1.0。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項、第14條之4、第14條之5;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公司(私法人)可以買住宅嗎?

自112年7月1日起,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的房屋,原則上須檢具使用計畫(用途限宿舍、供居住使用之出租經營、都更重建等),經內政部許可;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的情形(如購買已公告劃定古蹟之住宅)則不用申請。經許可取得者,登記完畢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但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者除外。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第2條、第3條、第14條;內政部113.3.12台內地字第1120267861號函(資料日期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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