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第 55 篇・稅費・實務

房地合一稅(一):課稅所得、稅率與費用

共 15 個常見問題,逐題整理。

以下問答的資料日期為 2026-10-27(每題依據欄另標),法規與稅制可能修正,具體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所得怎麼算?

課稅所得=成交價額-原始取得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假設成交2,000萬、取得成本1,200萬、費用70萬、依公告現值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80萬:2,000-1,200-70-80=650萬元,再乘持有期間稅率。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稅持有幾年,稅率怎麼套?

境內居住個人:持有2年以內45%、逾2至5年35%、逾5至10年20%、逾10年15%。假設課稅所得650萬:持有3年按35%=227.5萬元;持有12年按15%=97.5萬元。自住、非自願等另有優惠稅率。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找不到仲介費、代書費單據,房地合一稅的費用怎麼認列?

未提示費用證明,或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3%,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費用,上限30萬元。假設成交2,000萬:3%=60萬,只能扣30萬;成交800萬則3%=24萬,可扣24萬。實際費用更高且有合法憑證可核實認定。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6;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5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稅算所得時,已繳的土地增值稅能不能扣?

原則不能,但當次交易申報移轉現值超過公告土地現值的部分可減除:(申報移轉現值-公告土地現值)÷以申報移轉現值算的漲價總數額×已繳土增稅。假設申報1,000萬、公告800萬、漲價總數額500萬、已繳50萬:(200÷500)×50萬=20萬元。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自住優惠400萬免稅怎麼算?

自住優惠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交易前6年內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過這項優惠。符合的話,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400萬元的部分按10%計稅。假設課稅所得650萬:(650萬-400萬)×10%=25萬元;若只有380萬則免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8目(資料日期 2026-10-27)

外國人(非境內居住個人)賣房,房地合一稅算出來大概多少?

非境內居住個人:持有2年以內45%,逾2年35%。假設課稅所得650萬:持有3年按35%=227.5萬元;持有1年按45%=292.5萬元。境內居住個人持有逾5年才有20%、15%的較低稅率。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公司名下的房子賣掉(持有6年),房地合一稅大概要繳多少?

總機構在境內:持有2年以內45%、逾2至5年35%、逾5年20%;總機構在境外:2年以內45%、逾2年35%。假設課稅所得1,000萬、持有6年、總機構在境內:1,000萬×20%=200萬元。營利事業沒有自住400萬免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資料日期 2026-10-27)

因調職被迫賣房,房地合一稅率可以降到多少?怎麼算?

境內居住個人符合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5年以下的房地,稅率為20%,例如在工作地購屋設籍居住、無出租營業,之後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另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自土地取得日起5年內完成並銷售;或參與都更、危老重建,於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5年以下,稅率也是20%。假設課稅所得650萬、持有3年:20%=130萬,比一般35%的227.5萬少97.5萬元。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至第7目;財政部110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9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賣房虧損,可以抵稅嗎?怎麼抵?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可自交易日後3年內的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假設今年賣A屋虧損300萬,次年賣B屋課稅所得前為500萬:500萬-300萬=200萬,再乘B屋適用稅率。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資料日期 2026-10-27)

繼承房的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要怎麼換算?可以舉例嗎?

以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交易時最近公告的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假設評定現值100萬、公告土地現值800萬、調整倍數1.05:(100萬+800萬)×1.05=945萬元為成本。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資料日期 2026-10-27)

預售屋換約轉讓賺差價,房地合一稅的收入和費用怎麼算?

成交價額以「讓與權利價額」認定,即受讓人實際付給讓與人的金額,不含之後付給建商的款項。未提示費用時,3%也以這個金額為基礎。假設讓與價額400萬:3%=12萬元可推計為費用(上限30萬)。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4條之6(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稅2.0

什麼是房地合一稅2.0?哪些房地適用?

適用對象:個人或營利事業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含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土地),所得改課房地合一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稅;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走舊制。預售屋、房屋使用權及符合條件的股權交易也納入。2.0稅率適用110年7月1日以後的交易,之前的交易適用1.0。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4條之4;財政部房地合一稅2.0常見問答(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稅1.0和2.0怎麼分?

看兩個日子:取得日與交易日。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110年6月30日以前交易適用1.0;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適用2.0(短期持有高稅率的期間拉長)。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不適用房地合一,仍依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依據:財政部房地合一稅2.0常見問答(壹、四);所得稅法第4條之4(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稅稅率怎麼算?

適用對象: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且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的房地。境內居住個人依持有期間:2年以內45%;逾2年至5年35%;逾5年至10年20%;逾10年15%。非境內居住個人:2年以內45%,逾2年35%。課稅所得=成交價-取得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符合財政部公告非自願因素(持有5年以下)、合建(自土地取得日起5年內完成並銷售)、都更危老重建(首次移轉且持有5年以下)者為20%;自住房地符合條件,400萬元內免稅,超過部分10%。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怎麼計算?

適用對象: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適用房地合一的房地。持有期間自取得日起算至交易日止;取得日、交易日原則上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預售屋以訂定買賣契約日為準。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持有期間可併計被繼承人(遺贈人)或贈與配偶的持有期間。

依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第5點;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4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延伸閱讀

同一章的其他文章

看完還是拿不準自己的地或廠房?把地號或地址給我,我用同一套官方資料對到您的土地或物件,再一起判斷。

加入 LINE 討論 電話 0986-432-616

要找物件,還是要出售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