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問答的資料日期為 2026-10-27(每題依據欄另標),法規與稅制可能修正,具體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社會住宅
高雄公辦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是什麼?
申請人須成年、在高雄設籍或就學就業,家庭成員在高雄均無自有住宅(個別持有未滿40㎡共有住宅視為無自有),家庭年所得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3.5倍,且未享政府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未承租政府出租住宅(簽約時須放棄)。依住宅法第4條,社宅至少四成保留給經濟或社會弱勢、兩成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依據: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115.07.07修正)第4條;住宅法第4條(115.03.04修正)(資料日期 2026-10-27)
高雄公辦社會住宅可以租多久?要繳多少押金?
公辦社會住宅租期最長3年,租賃及續租合計不得超過6年,具住宅法規定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可延長為12年。簽約時須繳二個月房屋租金的保證金、公證費一半及第一個月租金(弱勢身分者免繳公證費)。租金由市府評估後公告,每3年檢討。
依據: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9條、第11條、第12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在高雄蓋房子捐一部分給市府做社會住宅,可以換容積獎勵嗎?
可以。民間在都更以外,無償集中捐贈600㎡以上樓地板面積(含相對應容積土地持分)給市府做社會住宅,經核准接管者,捐贈部分免計容積,並依捐贈面積給予容積獎勵,以一倍為上限。另外公有土地供社會住宅使用者,容積可酌提高至法定容積1.5倍。
依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自治規則,115.06.01修正)第24條之4、第24條之6(資料日期 2026-10-27)
預售屋與實價登錄
高雄買賣房屋成交後沒有申報實價登錄,會被罰多少?
依高雄市政府113年8月5日修正發布的裁罰基準:買賣已辦完所有權移轉,權利人及義務人未共同申報,經令7日內申報仍未申報者,第一次罰3萬元並再令15日內申報;仍未申報者按次加重處罰,依序15萬、30萬、60萬、第五次起100萬元,至申報為止;含建物者按戶(棟)計罰。罰鍰通常雙方各負擔一半,一方舉證無故意過失由另一方負擔。
依據: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平均地權條例實價登錄及不動產交易事件裁罰基準(113.08.05高市府地價字第11332882500號令修正)附表項次壹;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2項、第81條之2第1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高雄銷售預售屋沒有先向市府報請備查,會被罰多少?
依高雄市政府113年8月5日修正發布的裁罰基準:銷售預售屋前未以書面將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與期間、戶數及定型化契約報請備查(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1項),第一次罰3萬元,依序6萬、9萬、12萬元,第五次起15萬元,並令15日內改正;同一建案(含改名)合併計次。未委託經紀業代銷者,簽約或解約後30日內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第一次3萬元,最高累加到100萬元。
依據: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平均地權條例實價登錄及不動產交易事件裁罰基準(113.08.05高市府地價字第11332882500號令修正)附表項次肆、伍;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81條之2(資料日期 2026-10-27)
